光与色
因为有了光我们才能感知色彩,从而获得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光与色是自然存在的有机整体,光是色的先决条件,色是光的感知结果。人类对色的认识源于光,光有以下四种类型:光源光,也叫自然光,即太阳光、星光、雷电光等;人造光,即荧光灯、白炽灯、霓虹灯、烛光等,如图5所示;反射光,自身不发光的物体反射的其他光源,如月亮、石头、建筑墙面的反射光等;透射光,即穿射透明或半透明物体的光源,透射光的亮度和颜色取决于入射光穿过被透射物体之后所达到的光透射率及波长特征。
人眼的视网膜上有两种感色细胞,一种是锥体细胞,一种是杆体细胞。锥体细胞能分辨颜色,但它必须有一定的光线,称为“明视觉”。杆体细胞只分辨明暗,不分辨颜色,称为“暗视觉”。一个人的锥体细胞越发达,那么他分辨颜色的能力就越强;而杆体细胞越发达,那么他对黑暗的适应能力就越强。进入我们眼睛的光可以是从太阳或电灯等光源发出的光,但更多的是反射光或透射光。当光刺激眼球内侧的视网膜时,视神经会将这种刺激传至大脑的视觉中枢,从而产生色的感觉,一旦这种感觉联系到了物体,我们就能辨清色彩了,如图6所示。色彩的产生(被感觉)需经过如下的过程:光源(直光)——物(反射光、透射光)——眼(视神经)——脑(视觉中枢)——产生色感反应(知觉)。